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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前度」這二字在我們的感情生活裡,總是避不過、躲不開。我們總有機會擁有前度,或是成為人家的前度。前度,有一個充滿味道的代號-舊情人。在香港,我們稱前度為「ex」,代表著過去式,有人說是從拉丁文翻譯過來。我猜大概是extinct的意思,過時、失效了。

大家對處理與前度的關係很不一樣,有人說只是熟悉的陌生人,也有人說是要好的知己,有人更說只是一位過客。兩人曾經愛得如何纏綿,或是分手時的痛心疾首,最後也隨時間成為回憶罷了。然而,男人和女人都會做的便是在ex面前表現得更好,無論在打扮上、言行舉止都是。那好像告訴對方,「離開了你,我比你、比以往過得更好」。有些女人更會企圖以行動去證明自己是男人心裡最特別、最關心的那位。

(節錄自著作《散文的國度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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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蔓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