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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一點,我沿著海濱走廊獨自步行回家。本該是夜闌人靜的時分,放眼望去盡是雙雙對對的情侶。四周彌漫愛情的氣氛,有人緊緊擁抱著對方,有人情不自禁地熱吻起來……這天是情人節──女生很重視,商人很愛的節日。有人說,基督教傳教士Valentine冒險傳教而被捕入獄,他在行刑前寫信給悉心照顧他的失明女孩示愛;他死去當天,女孩到其墓前種植一棵開紅花的杏樹寄託情思,那天就是二月十四日。另一版本是Valentine主教違背羅馬皇帝禁止結婚的法令,秘密為青年人舉行婚禮,因此遭到監禁,並於西元二七三年二月十四日死在獄中。孰是孰非,早已沒法得知。

我無視一雙雙愛侶,回味著剛結束的「Concert YY 黃偉文作品展演唱會十年前」。十年,表面看起來很長、轉眼間卻消逝了的時間。這天的作品曾經陪我走過青蔥歲月,一字一句是多麼熟悉。那一年,我們還是十多歲的少男少女,開始修讀最青澀的戀愛學分。最初的愛情是最單純的原味,不論甜酸苦辣。Puppy Love是永遠最值得懷念,任何一幕都能使你會心微笑。還記得,那個心跳加速、手足無措、面紅耳赤的小伙子/小女孩嗎?情人節這天,小女生會把製作好的巧克力送給朋友,不論男生或女生。說製作,其實只不過是把現成的巧克力放入鍋裡溶化,然後倒進準備好的模具,再放入冰箱。當然,假如有心儀的對象,他的巧克力會明顯地和別人的不一樣。這天,小男生會積極地收取巧克力,生怕數量太少會被人取笑。

聽著千嬅的「野孩子」,『明知愛這種男孩子,也許只能如此……』我想起了那個沒有自信的小女孩。曾經,小男孩使她嚐到甜蜜的感覺,懵懂的她學會了憧憬愛情。朋友們卻一次又一次打碎了小女孩的夢,她懦弱地逃了。那時候,傅佩嘉的「絕」唱出了她的心聲──絕望。其實,小女孩沒有遇上壞男孩,而是誤信朋友而已。誰也沒預料到朋友的傷害對小女孩造成深遠的影響吧。後來,她對愛情沒了幻想、憧憬和衝動,卻有不符合年紀的理智和透徹。她不再輕易地感動,也遺失了熱戀的感覺。長大後的好友說她好像跳過了年輕的愛情階段,沒了女生該有的心動。張小嫻在《幸福魚面頰說》說過,「每一段愛情,都要經歷期盼和失望,猶豫和肯定,微笑和心碎。」這樣的愛情已遺留在十年前了。

我搜尋腦海裡有關情人節的記憶體,發現幾乎全是家人和朋友的情節。有一年,我當了乖小孩,很早便上床睡覺去了。有一年,我和兩位好友去吃大餐。有一年,我抱著那些可惡的課業渡過了。有一年,我和爸媽一起慶祝的。這些年,我的情人都到哪裡去了?好不容易找到個零星的碎片,卻只有人物,場景、情節等通通不記得。在我的記憶體內,唯一清楚的是對男朋友說的那句「不要送花給我」。為甚麼男人要送花,女人要收花?人海裡的一束束花代表了甚麼?男孩說是心意;男人說是金錢。女孩說是誠意;女人說是重視。鮮花、巧克力和燭光晚餐成了情人節的鐵三角。男生送花,女生送巧克力,然後一起享受燭光晚餐,看起來一切很完美吧。朋友說我過分理智,不知道何為浪漫。花一大筆錢卻留不住時間的鮮花代表浪漫?把廚房變成戰地的巧克力是浪漫?還是價錢比平常多好幾倍的燭光晚餐?我不討厭情人節,討厭的是公式化。

「沒有女生不喜歡花,即使她患有花粉過敏症」是不爭的事實。我亦然。我第一次收花是在幾年前的一個早上──生日的當天。那時候的他是這樣寫的,「妳曾經說過絕對不會收男朋友的花,除了一個原因。現在,我終於可以送花給妳了。」我們分手了,所以他可以送花了。也許有點諷刺吧。我只會在接受男朋友求婚時,才會收他送的鮮花。朋友說,那是種無謂的堅持。我希望鮮花在我的人生裡是特別,並不是公式化的禮物。如果一束束的鮮花滿足的是虛榮心,只要在人生裡的特別時刻出現便足夠了。其實,公式化的戀愛不叫愛情,只是一種男女關係罷了。愛情是用心經營,不該是用錢堆成。假如錢沒了,你可以努力工作賺回來。假如心沒了,你要如何找回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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